银行理财收益何时不再遮遮掩掩

发布:2013-05-13 编辑:2013-05-13 来源: 北京商报
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说明书越披露越完善,但是产品在运作中的收益及到期收益情况的少披露甚至不披露,却成了投资者心中永远的硬伤...
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说明书越披露越完善,但是产品在运作中的收益及到期收益情况的少披露甚至不披露,却成了投资者心中永远的硬伤。虽然银监会理财产品“8号文”重点指出要银行披露部分类型产品的详细情况,但多数商业银行仍我行我素。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仍有不少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无处可查。
 
4月15.3%产品未公布到期收益
 
根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4月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共有2727款产品到期,其中2310款产品披露了到期产品数据,另有417款产品尚未公布任何到期收益情况,占比达15.3%。
 
另据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显示,从细化的挂钩黄金类理财产品来看,截至4月24日,共有47款黄金挂钩结构性产品到期,却有29款产品未通过公开渠道公布产品到期情况,占比达六成。47款产品中,只有招商银行公布了18款产品的实际收益,其余没有公布收益的29款产品来自6家商业银行,包括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18款产品,两家股份制银行以及三家外资银行。
 
对于直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来说,信息披露的不透明让他们经常提心吊胆。“我一般都购买运作期限在30多天、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产品到期后迟迟没有消息,只能等钱回到账面上,才能知道这款产品是否达到银行当时承诺的收益。”某国有银行客户周女士边指着电脑屏幕上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边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周女士回忆道,自己之前购买过结构性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期限多在一年以上,正常来讲银行应该每个月都披露产品的运作情况,结果运行报告发布“有一搭没一搭”,自己又没有“强心脏”,担心出现损失风险,买完那一次以后,周女士再不敢涉足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
 
随后,北京商报记者在网上对一些外资银行正在运作中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运作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有些银行把运作情况放在犄角旮旯;另外,有些银行则不披露中长期限产品的运作情况。带着这一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某外资银行客服,该行客服则表示,如果在官网找不到产品运作情况,客户经理应该会定期通知客户产品的收益,无需担心。但周女士表示,当年她购买的结构性产品,运作一年并未收到任何客户经理的收益告知。
 
不仅如此,一些第三方机构的研究人员也感同身受。“我们定期就要对市场进行总结和盘点,但是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得不透明、不公开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如资金投向、平均收益、哪类产品风险更大等等。”一位第三方研究机构研究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他们其实能比投资者看到更多的数据,一般会跟银行有合作,让银行提供数据,即使这样,每个月仍有上百款产品难以了解到详细信息。
 
信披不透明投资者心里没底
 
但是,也有一些投资者表示并不担心,就算披露可能也不会去过多的关注。而正因为投资者的“无所谓”心理,导致理财产品的不透明为客户经理带来巨大的操作空间,使得去年以来“飞单”事件频频发生。
 
去年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的“飞单”事件爆发后,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足的弊端被暴露出来。近日,原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中荣街支行行长俞茹生又因联手其他员工,利用虚假信托合同及银行内部理财产品涉嫌诈骗1.2亿元巨款。
 
此前,经历过金融危机的一些中长期理财产品很多都出现亏损,但是在产品运作过程中投资者对产品当前的状态一无所知,不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补救,直到发现自己亏损过半时才幡然醒悟。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曾表示,信息披露不够充分是理财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特别是资金投向披露不够充分,很多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只提股权类或者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70%,幅度过大;同时因为是组合投资多个标的物,使消费者无法把握明确的投资方向。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认为,理财产品是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领域,增强理财产品透明度有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是资金信托产品,而法律关系不清晰、产品收益核算不透明是银行最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吴晓灵表示,银行业和信托业在做资金池和资产池的产品,这两类产品收益核算是不透明的,难以让客户得到他们所承担的风险和应得的收益。如果不能够做到理财产品资金和资产池的一一对应,公开、透明、公正核算的话,是难以保证投资者利益的。
 
央行发布的相关报告在概括银行理财产品五类风险中,第四类风险就是信息不透明。
 
理财产品非现场登记系统拟上线
 
从3月27日银监会下发“8号文”(即《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了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等问题,到现在已经一个半月,但仍有多数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没有出现太大的改观。
 
特别是对于愈演愈烈的资金池理财业务,王岩岫指出,商业银行要认真开展风险自查,加强市场风险管控,高度关注市场风险,在产品的全流程中披露全部信息的原则,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持续性披露。
 
“最近理财产品非现场登记系统将要上线,所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投向及比例,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风险等都要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进行披露。”王岩岫透露。
 
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位银监会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非现场监管是银监会的监管方式之一,如同商业银行定期就要通过一个特定系统向银监会上报利润、资产等数据一样,理财产品的非现场登记系统可能与之类似,让商业银行每天将产品的相关数据提交到银监会专门开发的系统中,这样能更加公开透明。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元,到今年3月底已经升至8.2万亿元,意味着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已经增加1万亿元,而从2007年到现在理财产品的规模大概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而目前理财产品规模只占银行业资产的5%,如此看来未来理财产品市场的规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更需要加强有效的监管,以防止风险的发生。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投资者自身也应该加强对理财产品的认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一方面要加强事先对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意识教育,认识理财产品和储蓄存款的区别,打破理财产品由银行“刚性兑付”的错误预期;理财产品不是收益较高的储蓄存款,银行虽有责任保证储蓄存款客户的本金和利息安全,但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身承担。另一方面,要帮助投资者识别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别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