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逼迫商业银行转型

发布:2013-02-25 09:13 来源: 每经网
在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公司已成为网络支付的重要力量;在信贷的领域,人人贷、重筹融资等新的模式异军突起...

交通银行行长牛锡明昨日(2月24日)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三届年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仅仅从技术层面上可以完全取代商业银行的功能。

“在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公司已成为网络支付的重要力量;在信贷的领域,人人贷、重筹融资等新的模式异军突起。必须承认商业银行已不再是客户办理存、贷、汇业务的唯一渠道,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牛锡明说。

比尔·盖茨的“商业银行将成为21世纪灭绝的恐龙”的名言,业内人士耳熟能详,但是牛锡明指出,比尔·盖茨先生这句话还有一个作为前提的上半句,那就是“如果传统商业银行不能对电子化做出改变的话”。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真正取代商业银行,还受制于诸多的其他因素。”牛锡明表示,首先,是银行体系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在市场调节和政策传导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只要中央银行体系没有改变,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控制通胀的职能继续存在,银行体系作为调节市场经济,传导宏观政策的主渠道功能也就继续地存在。”

其次,银行体系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中枢,在保障社会安全性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尽管互联网金融在信息透明度和交易成本方面有其独有的优势,但是其身份认定的不确定性,监管对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性,目前仍无法与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的对接。

第三,在大额信贷业务集成式金融解决方案方面,银行体系仍然拥有互联网金融模式难以企及的优势。“大额复杂金融交易的开展需要高程度的专业知识背景以及法律顾问,会计审计、评估等专业团队支持。目前平台下替代团队的工作仍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银行还可以提供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多种工具的组合。涉及信贷、租赁、信托、投行等在内的立体融资解决方案,有降低融资成本。”

牛锡明表示:“我把它们两者优劣进行一定的分析,当然这个观点不是每个人都同意的。我这个分析主要想说明在互联网金融的时代,要加强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融合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