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金融租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发布:2013-01-08 10:39 来源: 东方早报
目前,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间接融资渠道不畅。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经营时间短,可用于抵押、质押的有形资产较少,信用等级较低,往往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目前,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间接融资渠道不畅。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经营时间短,可用于抵押、质押的有形资产较少,信用等级较低,往往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国有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一些专营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又无法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迫切发展需求。

第二,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滞后。从国际上看,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富有个人、公司、养老金和保险公司,政府部门及银行不直接投资创业资本,而中国政府投资在创业资本结构中所占份额达到40%左右,社会资本投入明显不足。

第三,融资成本较高。目前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50%,且惜贷问题突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上市融资的额度需求一般在1000万-3000万元之间,但上市费用往往高达几百万元,高额的成本降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第四,政府资金扶持力度有限。政府创新基金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形式,但目前创新基金的局限性在于:一是总量有限。严格的评审标准和门槛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项目资金的难度,导致创新基金的申请成功率平均只有20%左右。二是单个项目资助额度较小。据调查,创新基金扶持和资助额度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最低年度仅2%左右,对于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效果有限。

从融资担保看,融资风险识别及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制约了融资机构的信心和积极性。为降低银行风险,目前促进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是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但担保机构的存在仅是使风险从银行转向了担保机构,并没有消除风险;同时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目前获得担保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仅有不到3%,97%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还是由银行和企业承担。从实际情况看,许多担保机构承担了100%的风险。尽管有反担保措施,但因为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贷款风险最终还是由企业和担保机构分担,而银行只承担极少风险甚至没有承担任何风险。

从间接融资看,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存在较多信息不对称。一是银行无法得到可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项目预期和实际有关的成本收益状况信息,中小企业往往比银行更了解项目的潜在回报能力。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后的选择行为信息不对称,即融资后赚了钱是自己的,亏损的则是银行的钱,这让企业家有了歪曲信息的动机。三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不对称,银行无法确切了解企业家是否具有成功管理企业、充分利用融资的能力。

从制度安排看,较多的政策限制使得民间资本难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力支撑。民间资本具有天生的草根性,本应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目前民间资本进入资本市场面临着“三重门”:第一道“铁门”由国有金融机构把守,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即使进入也难以与国有资本竞争;第二道“玻璃门”,即存在诸多隐性障碍将民间资本阻拦在外,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第三道“弹簧门”,民间资本虽然可以进入,但最终会由于种种原因被“弹”出来。

因此,大力发展金融租赁,是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金融租赁是基于真实资产买卖和使用发生的投融资服务,在经济发展时期可发挥融资功能,在经济萧条时期又可发挥促销功能。金融租赁行业作为全球仅次于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的第三大融资方式,其快速发展将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及上海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发达国家,采用金融租赁方式促销工业设备已占全部设备销售额的20%~30%,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

金融租赁能够从三个方面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运用金融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只需支付较少的租金便能超前获取先进的技术设备,有利于企业规避机器设备“过快淘汰”的贬值风险,低成本高效率引进一批先进的设备技术,从而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这对于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尤为关键。二是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对出租人而言,通过金融租赁将设备出售回租,能够将流动性较差的设备资产变为流动性强的现金资产,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且租赁投资由于投资额以租金形式在租赁期限内实行逐年分摊的机制,因而具有投资乘数效应,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负担。三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可利用金融租赁的特点进行销售,又可提高企业销售量进而加速资金流动。并且,金融租赁还具有抑制经济周期过度波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的作用,即在投资萎缩时刺激投资,又可在投资过热时抑制投资膨胀。

发挥好金融租赁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需要从宣传、政策、创新、风险管控等方面下工夫:

第一,加强对金融租赁业务的宣传推广,让更多中小企业知晓金融租赁的优势。推动中小企业转变观念,以金融租赁的形式实现昂贵设备从“所有”到“所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支出压力。运用金融租赁方式盘活价值较高的设备资产,将更多资金投入研发。同时,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租赁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金融租赁行业的认知,逐步提升金融租赁在融资渠道中的比重,不断拓宽金融租赁的使用范围。

第二,加大对金融租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当前,上海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租赁企业的重要集聚地,金融租赁业也成为发展最快的金融子行业之一。但是,当前上海金融租赁业在行业准入、行业规范、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发展瓶颈,亟须加快突破。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规范金融租赁行业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租赁业,提高金融租赁企业可持续融资能力,在加速折旧、成本摊销、关税减免等方面进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完善金融租赁法治环境,强化金融租赁行业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鼓励金融租赁行业开展业务创新。鼓励金融租赁企业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选择合适的行业和领域实现差异化市场定位,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独特金融产品和特色品牌,避免业务趋同和同质竞争。鼓励金融租赁企业开展租赁模式、租赁期限、租赁风险转化等方面的创新,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第四,加强金融租赁业风险管理。针对金融租赁业务链条长、涉及面广、与实体经济联系紧密、程序流程复杂等特点,加大风险管理,推动建立金融租赁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及时应对体系、中小企业租赁担保体系、金融租赁信用保险体系等,有效缓解金融租赁企业业务风险,实现金融租赁行业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