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外汇分析师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高级外汇分析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外汇分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外资、外贸企业等相关工作)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外汇分析师正规培训

    高级外汇分析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外汇分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外资、外贸企业等相关工作)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外汇分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外资、外贸企业等相关工作)工作10年以上,经高级外汇分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外资、外贸企业等相关工作)工作7年以上。

    ()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外资、外贸企业等相关工作)工作4年以上。

    ()取得外汇分析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外资、外贸企业等相关工作)工作5年以上。

    ()金融行业和大、中型外资外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具有相关高级职称8年以上,连续在本行业工作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