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酝酿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在1月21日 “中国进出口企业第八届年会”上,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透露,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包括扩大试点的境内城市、境外地域范围

    在1月21日 “中国进出口企业第八届年会”上,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透露,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包括扩大试点的境内城市、境外地域范围,以及增加试点企业数量。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布,中国开始在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五个城市开展试点,共有365家企业获得试点资格,境外试点范围包括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李波介绍,截至1月15日,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45笔,共计40.66亿元,其中出口9.6亿元,进口31亿元。

    2009年11月,央行等六部委调研试点进展及存在问题。李波说,调研发现,一个主要问题是,试点范围太窄,企业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已经有十几个省也希望加入试点。”

   目前,人民币结算试点仅限于货物贸易。李波说,“很多企业提出,希望在服务贸易中也可以试点用人民币结算。”

    对此,李波称,央行正研究在服务贸易中用人民币结算,希望能尽快拿出可行方案。

    央行等部门调研还发现,由于境外企业缺少人民币的来源和运用渠道,接受人民币的意愿较低。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进展,很大程度受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可接受程度影响。”浦发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杨斌对记者说,目前境外交易对手保留人民币的意愿并不强,很多人民币还是通过进口中国商品回流到中国,亟需拓宽境外人民币的投资渠道。

    李波说,下一步将研究拓宽境外人民币的来源和运用渠道。拓宽人民币来源方面,货币互换是一种方式,还可以允许境外企业发人民币债券,以及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对于拓宽投资渠道,可以考虑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理财产品。

    此外,央行正在着手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制定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跨境人民币收付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跨境人民币收付报送指引等,并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监测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流动,防止流动不当影响经济稳定。

    杨斌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还需要支付清算体系的高效运作和配合,尤其是海外支付清算网络。有意愿且有能力做跨境结算的银行多少,以及支付是否快速便捷,都会影响境外交易对手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

    除了贸易结算,杨斌还建议,在资本项下的人民币结算有条件地突破,在贸易商之外,向投资者开放,允许境外没有进出口需求的投资者也可以持有人民币。“这方面有很大需求,而且在全球资本流动中,纯贸易的规模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