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不应过度预期通胀,CPI目标应在3-5%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贺铿在最新一期党刊《求是》杂志上撰文称,当前中国没有理由过度预期通胀,宏观管理中通胀预期管理应有明确的数量目标,建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调控目标应该定在3%-5%范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贺铿在最新一期党刊《求是》杂志上撰文称,当前中国没有理由过度预期通胀,宏观管理中通胀预期管理应有明确的数量目标,建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调控目标应该定在3%-5%范围内。
他称,通胀预期过度会带来不少负面影响,首先是会冲击资本市场,引起股市,房市剧烈波动。此外还会扰乱民心,加大低收入群众的心理压力。有可能引发“预期通胀”。
贺铿表示,中国经济在9%以上增长速度下,CPI调控目标应该定在3%-5%范围内,不能低于3%,也不能高于5%。
贺铿称,农产品,食品和资源产品长期偏低,在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的合理上涨会被误认为是通胀,引发居民非理性地动用储蓄,增加消费,形成“预期通胀”。
他认为,当前预期通胀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贷款过量。中国既不应过分强调货币供应量目标,也不应过分追求低通胀率目标,而应当追求“组合式目标”。
贺铿建议,中国应当立足于扩大内需,尽快研究和确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切实保护农产品价格,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研究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会保障缴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