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理财产品或缺席融资融券业务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已进入倒计时,但据已披露的政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可能在此业务推出初期难以参与。 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关联人融资、融券……证券公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已进入倒计时,但据已披露的政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可能在此业务推出初期难以参与。
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关联人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应当制定符合前款规定的选择客户的具体标准”。对此政策细节,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测试的一家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负责人介绍,这意味着市场上大多数券商理财产品将在融资融券推出初期缺席该项业务。
按照行规,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理财产品的开户均“肥水不流外人田”,在本券商开立投资账户。“如果一家券商获得试点资格,那么他旗下的理财产品很有可能被界定为‘关联人’,需要回避在该券商处进行融资、融券,但不少券商理财产品又没有在其他券商处开设账户,这些产品将难以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上述负责人介绍。
此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开立融资融券账户需要在券商固定开户18个月,这意味着就算券商理财产品再去别的券商处开户,短期内也将难以参与融资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