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回报之美元岁月流金241号
产品基本信息<?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发行银行: |
招商银行 |
委托币种: |
美元 |
投资类型: |
混合型 |
委托币种起始金额: |
8000 |
预期收益率(%): |
3.40 |
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100 |
到期收益率(%): |
-- |
同期存款利率比较: |
137.84 |
是否保本: |
是 |
发行起始日期: |
2012年3月1日 |
可否质押: |
-- |
发行终止日期: |
2012年3月7日 |
委托管理期(月): |
6 |
收益起始日期: |
2012年3月8日 |
付息周期(月): |
6 |
收益终止日期: |
2012年9月11日 |
产品其他说明
收益类型: |
固定收益 |
委托附属币种: |
-- |
客户是否有权提前赎回: |
否 |
附属币种起始金额: |
-- |
银行是否有权提前终止: |
是 |
附属币种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 |
适用地区: |
-- | ||
产品管理费: |
销售费率0.30%/年 | ||
申购条件: |
1美元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8000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00份的整数倍。 | ||
赎回规定: |
-- | ||
投资对象: |
-- | ||
收益率说明: |
在扣除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本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40% | ||
投资风险说明: |
1. 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 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3. 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4.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 - 3- 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6. 汇率风险:当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计划到期时,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者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 7. 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8. 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9.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