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培训的通知(江苏)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
汇 培 [201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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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4号),决定自<?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以及青岛等七个省(市)开展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为了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银行和企业贯彻领会政策内容,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协助总局经常司在试点地区举办“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领导和业务专家授课,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3日 9:00-12:00 (23日8:00-9:00酒店大堂报到)
二、培训地点
南京市泽天大酒店 总机:025-82231888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集庆路198号
三、培训对象
涉外企业进口付汇业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介绍进口付汇核销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二)讲解《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试点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相关条款
(三)讲解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端和银行端的功能
五、报名截止日期:4月20日
六、 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培训费380元/人
七、报名方式及电话: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将培训回执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箱发送到培训一部,并电话确认。
联 系 人:葛继伟
联系电话:010-68402364 13581789103
传 真:010-68519174 电子邮箱:pxb1014@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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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
2O10年4月
外 汇 业 务 培 训 报 名 回 执
NO.06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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