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培训的通知(天津银行)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
汇 培 [201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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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4号),决定自<?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以及青岛等七个省(市)开展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为了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银行和企业贯彻领会政策内容,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协助总局经常司在试点地区举办“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领导和业务专家授课,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4月23日9:00-12:00 (23日上午9点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天津世纪酒店 总机:022-8829188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9号
三、培训对象
中、外资银行相关业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介绍进口付汇核销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二)讲解《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试点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相关条款
(三)讲解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端和银行端的功能
五、报名截止日期:4月21日
六、 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培训费480元/人(食宿自理)
七、报到时间及方式:
23日上午9点前酒店大堂报到处报到
八、报名方式及电话: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将培训回执用传真方式发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并电话确认。
天津分局联系人:寇霭婷 电 话:022-23209500
孙 菁 电 话:022-23209516
传 真: 022-23209238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联系人:巫晓丹
电 话:010-68402364 13671013522
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
2O10年4月
外 汇 业 务 培 训 报 名 回 执
NO.07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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