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进口核销改革 切实促进贸易便利化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外汇局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核销管理方式,并于近期迈出了突破性步——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从5月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和青岛等地区启动,之后将在全国推广。为了更加详细的了
外汇局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核销管理方式,并于近期迈出了突破性步——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从5月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和青岛等地区启动,之后将在全国推广。为了更加详细的了解此次改革的思路和整体框架,本刊记者采访了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中国外汇》: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此次进口付汇核销改革的思路?与现有的管理方式相比,改革后的贸易外汇管理将发生哪些变化?
杜鹏:进口付汇核销改革秉承外汇局党组提出的“五个转变”的管理思路,积极构建操作便利、管理有效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进口付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监测预警、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由事前管理向事后管理的转变。改革后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总量核查。改革后,外汇局不再对一般企业的逐笔付汇信息进行核查,而是依托先建设的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付汇数据和进口数据进行总量比对,从总体上对企业进口付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评估。
二是非现场监测预警。改革后,贸易外汇管理人员将从过去的具体柜台操作、审核重点转向非现场的监测、分析、预警、总量核查,利用核查系统提供的各种监测预警指标,对地区、行业、经济类型和企业贸易支付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判断贸易支付趋势,识别异常交易和异常主体。
三是主体分类监管。改革后,外汇局将弱化对企业具体交易行为的审核,而将关注重点转向企业自身。外汇局将在非现场监测预警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进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这是抓大放小、有的放矢,有效提高管理针对性、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
四是事后管理。改革后,外汇局将从事前排查企业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转为事后举证查处违法违规企业。主要手段是利用核查系统筛查异常交易情况,并利用现场核查措施在事后辨识、确认不法、违规情况。
《中国外汇》:改革后建立的进口付汇管理是一种全新的贸易外汇管理模式,其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杜鹏:一是制度创新。进口付汇核销改革是对现行核销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的有益创新,充分体现了“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手段、简化操作程序”的基本宗旨。特别是分类管理、现场核查等一系列新的制度设计,都是在统筹考虑贸易便利化和有效管理基础上做出的全新尝试。
二是注重便利化。着重简化企业进口付汇手续,降低企业成本,方便企业经营,使合规企业的正常业务活动“无障碍”进行。从企业的角度,改革后大部分企业将感受不到外汇核销的存在;从银行角度看,简化了货到付款项下逐笔核注报关单的程序。
三是风险可控。在外汇形势发生变化以及贸易主体付汇与进口出现异常时,外汇局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比如,加大对“二类”和“三类”企业现场核查力度,并对其实施严格的分类监管措施,对其相关业务办理予以限制。同时,可以对存在违规业务的相关企业予以处罚。
《中国外汇》:新制度实施后,95%以上的企业将基本退出具体核销程序,这会不会削弱监管的有效性?
杜鹏:进口付汇核销改革是在有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施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基本达到在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条件下进口付汇管理最大程度的贸易便利化。新的管理制度以企业主体为监管对象,不再将重点放在对企业具体行为的管理上,而是以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总体风险状况与异常行为作为监管重点。这一方面使得合规经营企业的正常业务活动达到最大程度的便利,另一方面又可集中监管资源,加大对关注和风险企业的核查力度,使得贸易外汇管理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因此,不仅不会削弱监管的有效性,反而会加强监管的针对性。
《中国外汇》:在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实施有效监管方面,新制度采取了哪些措施?
杜鹏:促进贸易便利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第一、正常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第二、银行无需再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第三、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第四、企业在办理名录登记时签署“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能够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外汇局责任,可以更加有效地享受外汇管理提供的政策便利;第五、外汇局对新申请登记名录的企业提供辅导期服务,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和业务操作指导。第六,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针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也缓解了外汇局柜台工作压力,可以进一步集中力量提升外汇管理部门对经济主体的服务水平。
实现有效监管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第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货物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每一笔货物流和资金流电子信息,企业进口付汇的相关行为“毫发毕现”。第二,系统针对企业贸易进口支付设置了完整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确保外汇局能全面、及时掌握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总体风险状况和不同侧面的异常变动情况,还可以进一步结合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监测预警内容,充分实现管理的弹性。第三,政策设计合理、周密,以达到极大便利合规企业、从严管理违规企业的目的。例如,对企业不遵守法规、不配合管理的,可以将其列为“二类”或“三类”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第四,保留了报关单联网核查等有效监管手段。为有效实施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外汇局已经建立起“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和“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系统”,这是应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两大“管理闸门”,此次改革时虽然取消了银行对货到付款项下进口付汇须核注进口报关单的要求,但“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系统”仍然保留,从而在国际收支出现异常时可以立即使用。
总之,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一方面将给银行、企业办理进口业务提供极大便利;另一方面全面完善和提升了进口付汇管理,可实现进口项下支付的有效监管。
《中国外汇》:今后核销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什么?改革后的贸易外汇监管方式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对相关业务人员有什么要求?
杜鹏:新的管理制度在弱化对企业具体行为审核的基础上,将管理重点集中到对企业总体外汇支付情况的监管,以系统完整采集到的资金流和货物流信息为基础,对进口付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实现管理在宏观上有据可依,在微观上有迹可寻。因此,与以往的核销工作相比,非现场监管是今后进口付汇管理的核心环节,将直接决定货物贸易外汇监管工作的成效,也必将称为今后一线监管人员必须充分掌握的监管手段。
长期以来,通过柜台办理核销业务是外汇局核销监管人员的主要工作方式。改革后,主要管理工作将从前台转向后台、从现场转向非现场。这不是简单的放手,而是将其转变为“看不见的手”,与此相适应,管理人员的工作不但没有减轻,其政策解读能力、系统运用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能否熟练运用核查系统并进行统计分析、监测预警操作,将成为衡量相关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及岗位适应能力的主要标准。对此,贸易外汇监管人员应当有清醒认识,并从多方面着手做好转型准备。要认真学习,及时转变管理观念,尽快熟悉新的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信息化监管系统。各外汇分局应逐步充实具有综合分析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如何适应改革后管理职能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并制定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