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发言实录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今天会议布置我给大家谈一谈有关的情况,我就简单从三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个介绍。2010年5月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7个省市地区推出了进口核销改革的试点,对于在座的可能有的地区现在没有开展,但是这个试点工作按照进度安

今天会议布置我给大家谈一谈有关的情况,我就简单从三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2010年5月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7个省市地区推出了进口核销改革的试点,对于在座的可能有的地区现在没有开展,但是这个试点工作按照进度安排,最迟今年第四季度在全国推广,所以在这里有必要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转变观念,促进贸易投资这种便利化,改革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交规定的单证,申请办理进口付汇,无需办理现场核销手续,企业进口以后不再核销。银行按照规定审核企业办理这种进口付汇的真实性的单证,无需对货到付款项下逐笔进行核注电子货物报关单,这两个环节取消了。

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总量核查和总量监测,根据监测对企业进行分类考核,分为正常的和风险的和高风险企业,也就是ABC三类企业,对ABC企业实行不同方式的监管,也就是说作为A类企业正常企业在设计目标的时可以达到95%。这项制度改革之后,有95%以上的企业可以不再办理核销,退出核销的程序,凭正常的一些单据可以办理业务。另外不到5%的企业,根据不同的分类,还要有一些不同的管理措施,比如说有的企业C类企业,B类企业,就需要在付汇之后到外汇局办理这种结案的登记手续,对于C类企业在事前办理的时候,要有外汇局的文件,而且有一些业务除了货到付款项下的,像信用证项下,转口贸易项下这是体现分类管理。

第二名录管理,外汇局将以前已经列入对外进口名录自动转入,原来是分散的,现在是全国集中,在实施进口核销改革后,以后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但要求外汇局和企业签订一个确认书,企业向外汇局承诺要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向企业承诺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措施。对于一些个新申请的,新成立的企业要有一个培育期的限制,初步定培育期是3个月,对企业的筛选外汇局设计一个核查系统,由核查系统进行自动筛选,提供20多项指标。筛选出来3类企业之类,要分别进行现场核对。一个政策的出台,总有它的一些变化,有一些在操作上的一些改变,所以无论从银行也好,从企业也好,还是管理部门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比如说企业,以后实行分类管理,有一个非现场核查,外汇局如果找到企业进行非现场核查,企业怎么样能够把以前每笔出口对应,每笔进口对应每笔付汇有一个清晰完整的对比,这要求我们这个企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对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相互之间要配合,核查系统在企业界面设计的时候,设计了这个企业可以按照目前处的分类的现状,有一些看到自己达到了B类了,达到了C类了,企业就可以引起一些关注。

第三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2009年5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这个规定中首先明确6项分拆结售汇行为的特征,以后银行拒绝个人办理购汇和付汇有了一个法律明确规定,有一个法律的依据。同时对银行也明确了职责,对异常结汇购汇有报告义务。

第四加强并规范个人现钞管理,对提钞做规定。明确了非经营性资金配备,就是一些押款,公益的捐赠,明确购汇只能来源于人民币现钞。明确对分拆行为的处罚,以前对分拆行为只是提出来不允许,但是出现这行为,怎么样追究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在这次补充发文中明确规定给予处罚。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对银行来讲是一个配合,支持外汇管理工作,对外汇管理这块政策执行给予把关的法律依据。?还有一个国家外汇管理局09年12月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对捐赠的提出几项原则。

第一是专户管理,一个区别管理,区别是对境内基金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归为一类。第二对企业,对不同类的企业采取不同方式方法,有的拿着捐赠合同办理,有的必须要取得公正。这个管理有许多资金也通过捐赠方式,以前对这块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外汇局和负责捐赠管理的部门,比如说民政部,公安部,税务局都建立了协同监管的机制,达到信息共享。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