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行年内可调增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3月28日向财新记者表示,国内外资银行的中长期外债,如在年内用完额度,今年允许其再次申请增加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 这位人士澄清,这并不表示外资银行的中长期外债已经增加。他透露,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3月28日向财新记者表示,国内外资银行的中长期外债,如在年内用完额度,今年允许其再次申请增加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
这位人士澄清,这并不表示外资银行的中长期外债已经增加。他透露,相关数据将于近期公布。
此前有报道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已大幅上调多家境内外资银行今年的中长期外债限额,外资银行近日已经接到发改委关于限额上调事宜的通知,每家银行限额上调幅度有所不同,有的上调17%至19%,也有的上调幅度超过1倍。
财新记者获悉,2月29日,境内外资银行已经就今年中长期外债额度向发改委申报完成。发改委提出,外资银行可在年内向发改委申请调整增加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调整的中长期外债发生额规模及用途,今年年初至申请日的业务经营情况,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实际使用情况以及2012年度短期外债的执行情况。
发改委在核定中长期外债额度时,将主要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澳新银行一位管理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发改委有扩大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限额的意向,但并不是所有的外资银行都能获得额度的提升,需要根据银行本身的经营状况确定。“各个银行今年的额度已经下来了。”
中国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这类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入、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负债。
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的中长期外债,由国家发改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下的短期外债,由外汇局核定余额。
汇丰银行宏观分析师马晓萍对财新记者表示,这是针对资本项目逐渐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相较于其他品种,中长期外债风险较小,可以进行尝试。同时,由于受到贷存比的限制以及债务规模不是很大,中长期外债额度的扩大对提升流动性的作用不明显。
中信银行国际金融分析师刘维明也将此看作资本项目开放出现的新进展,同时也可缓解外资银行的资本金紧张的局面,但这是次要的。
外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包括短期和中长期外债在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外债余额为540.54亿美元。2011年,全国所有机构新借入中长期外债444.4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