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美国为何“起内讧”
据外媒报道,美联储主席伯南克21日在参议院作证时再度表示,人民币汇率对贸易存在补贴,并且“言之凿凿”地称,人民币被低估了10%~30%。同一天,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莱文透露,9月份众议院将举行听证会,评估人民币升值的“大趋势”,以决定是否需要立法,授权商务部以币值低估为由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对此,相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把人民币汇率作为补贴调查项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可能性不大。但依照美国国会目前的“咄咄逼人”之势,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求解之路恐怕会很坎坷。
美国“起内讧”
把“人民币汇率作为补贴调查项”的伎俩始于美国对中国铜版纸的“双反”案。在美国商务部去年10月的铜版纸案立案记录上,人民币汇率并没有被列为调查项。对此,美国国会部分议员颇为不满。从去年11月开始,国会就频频向商务部施压,要求在铜版纸案中进行人民币汇率的调查。不过,美国商务部并没有顺应国会的要求,在接下来的反补贴调查中仍将人民币汇率排除在调查项之外。
今年2月,美国国会把对美国商务部的不满发泄在一封公开信上,这封由15名参议员联合发表的公开信批评美商务部在汇率问题上“只说不做”。
不过,美国商务部最终并没有被国会牵着鼻子走。今年3月份,铜版纸案的初裁虽然判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被补贴事实,但却没有将“中国操纵人民币汇率”认定为补贴项。在随后的铝型材案中,美国商务部仍然选择推迟就“调查人民币汇率是否构成非法贸易补贴”一事作出决定。
此番,美国参众两院“双管齐下”,再度就人民币汇率补贴贸易发难。美国商务部还扛得住吗?
“汇率补贴贸易”无法律依据
美国商务部一而再地对国会要求采取拖延战术,并不是给中国企业“优待”,而是因为把汇率政策作为补贴调查项在法律上实在站不住脚。
根据WTO相关法律的规定,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对该国产业提供直接的财政帮助,补贴的成立要符合三个条件,即政府存在财政资助、该财政资助具有专项性、该专项性资助给相关接收方带来利益。
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东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汇率政策是一国的金融政策,不属于世贸组织的管辖范畴,而且人民币汇率并不具有专项性,即汇率政策并不针对某一产业、地区或者某类公司。因此,把人民币汇率作为补贴调查性缺乏法律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国会和商务部出现了步调不一致的情况。国会议员的诉求往往反映的是其背后的产业利益、偏重政治需求,而美国商务部是具体的调查机构,其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必须依据世贸法规,不能乱来。美国商务部要想把人民币汇率作为补贴调查项,在技术上具有相当难度,可能性不大。”郭东平说。
不排除美国背法而行
在具体案件上,美国会部分议员的企图没有得到商务部的“配合”;在把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的问题上,美财政部也对国会说“不”。于是,国会又企图通过“立法”判定人民币汇率对贸易存在补贴。
商务部研究院美国所主任李伟认为,这种“法律”通过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美国国会部分议员的这一提议由来已久,舒默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不过,这只能代表一部分议员的意见,有“糊涂的人”,也必然有“聪明的人”。一旦把人民币汇率补贴贸易写成法律,美国就将对所有中国的商品征收反补贴税,这对于中美经贸关系的大局是极为不利的。
不过,郭东平也提醒,虽然美国商务部目前还未向国会低头,但是也不排除他们迫于压力、不顾合法性而采取非技术性手段处理案件的可能。
“从以往经验看,美国被上诉WTO的很多‘双反’案都败诉。但是,由于WTO对争端的解决需要时间,美国即使败诉也至少对本国产业进行了1~2年的保护,申诉方的利益损失是一定的。”郭东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