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内控水平差异大 披露在即需早作准备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商业咨询机构德勤于7月27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上巿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发现,过去三年,中国上巿企业在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和评价等方面均持续取得长足进步。在开始研读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
  商业咨询机构德勤于7月27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上巿公司内部控制调查》发现,过去三年,中国上巿企业在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和评价等方面均持续取得长足进步。在开始研读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配套指引”)的同时,上巿企业仍面临相关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缺乏内控相关的信息系统等挑战。面对紧迫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时间,企业应早作准备,才能赶上规定的披露时间。

  按照监管当局制定的实施时间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需于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实施配套指引,而实施范围会于2012年1月1日起扩大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德勤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合伙人谢安先生指出:“我们也注意到若干企业认为实施配套指引反而会增加员工的工作量,继而提高成本。37%的企业认为配套指引可助其监控并降低成本和费用,较去年的调查结果(不足30%)有所提升。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应借此机会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不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将内控融入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包括日常工作和企业文化,并以相关的考核和激励措施配合,从而切实防范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调查报告指出,在指引有明确披露的要求下,企业都会立刻或计划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这些企业包括以前年度已披露的企业,共占58%。另有24%会陆继分别于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进行披露。而对于指引中并没有被要求明确披露的企业,7%指出仍计划于下一审计年度披露,只有11%表示暂无计划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