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弱势格局有望改善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自2007年8月启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工作以来,公司债在企业中长期债券融资中的占比一直偏低,不仅没能对传统的企业债形成挑战,而且在与后起的中期票据的竞争中也始终处于下风。但随着管理层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整

  自2007年8月启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工作以来,公司债在企业中长期债券融资中的占比一直偏低,不仅没能对传统的企业债形成挑战,而且在与后起的中期票据的竞争中也始终处于下风。但随着管理层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整顿,以及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转变,公司债在企业中长期信用产品中的弱势竞争地位有望出现改观。

  早前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公司债的面世将造就中长期债券市场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并驾齐驱的局面;有利于形成发改委、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的做大各自主导领域的监管竞争,并刺激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

  然而,如今距离启动已近三年,公司债市场的发展却并未如预期一样乐观。审批效率低下、投资群体不足、交易成本过高一直制约着公司债市场的发展壮大。据统计,迄今为止沪深两市有过企业债券发行经历的上市公司仅为22家。即使是在债券发行十分火爆的2009年,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也没有超过1000亿,而同期企业债的发行规模为4252.33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则接近7000亿。2008年才启动的中期票据,尽管在发展初期遭遇“一波三折”,但目前已成为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融资的主导产品。同期企业债市场也顺风顺水,发行规模和发行主体都取得重大突破,丝毫没有感觉到来自公司债的竞争压力。

  不过,公司债的这种弱势竞争地位或许将因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政策而出现改观。根据国务院相关精神,承担地方政府基本建设功能的城投公司将不能再依托财政性收入支撑发债。业内人士预测,单纯以是否具备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本付息来源这一个标准作为判断,目前酝酿发债的城投公司将有50%被挡在门外。如此看来,企业债发行主体将回归到以央企及地方垄断国企为主打的局面,并且许多央企和地方垄断国企受40%净资产的规模上限制约,发债空间将十分有限。相比之下,目前沪深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普遍运作规范、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稳定,业内人士均认为上市公司是中长期信用债券市场最为优秀的发行主体标的。

  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其不断发展和壮大的必然手段。目前证监会负责核准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主要有四种,而从融资条件来看,除了非公开定向增发外,公司债券是对盈利能力要求最低的一种再融资方式。

  比较其他发行方式而言,公司债券发行审批较为简单,主要审核重点在项目的盈利状况和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因此相对股权融资而言,债券融资的审批难度较低。从发行程序看,公司债券审批到发行一般可以控制在3-6月内,这也是其他再融资所不具备的。另外,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避免因再融资而稀释控股权。股权分置改革后,在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控股权的争夺将逐渐加剧。对于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而言,股权再融资会直接削弱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在负债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大股东应更偏向债权融资方式。

  近年来中期票据市场之所以能够取得飞速发展,除了注册制这种便捷的核准方式外,中期票据对企业的盈利状况没有硬性的指标;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在发行主体开拓方面已全面向上市公司进军。但10年期以上仍然是中期票据发行的禁区,公司债恰好能在这方面弥补上市公司债权融资的缺憾。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为了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管理层近年来加大了改革进程。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攻坚战的逐步收官,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已被监管层列为落实国务院国九条意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重要任务。

  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上市公司债权融资也将成为资本市场融资方式的主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