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农业类企业融资套保的重要平台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三农”问题,历来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七年锁定“三农”便可窥见一斑。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
  “三农”问题,历来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七年锁定“三农”便可窥见一斑。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同样针对“三农”问题,进一步针对其根本症结,提出了“突出创新重点,有效满足发展现代农业和扩大农村消费的资金需求”的要求。

  那么,如何才能突破农村经济资金制约的瓶颈呢?根据《指导意见》,“加快审批和投放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的贷款”是一方面;“多方面拓宽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则是另一方面。对此“一行三会”有关部分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充分肯定了资本市场在融资以及套保方面的积极作用。该负责人表示,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在涉农金融服务领域的产品及服务方式创新,既是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推进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也具有重要的拉动、辐射和支撑保障作用。

  长期以来,资金缺乏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心病”之一。与其他传统产业相比,农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投入有限、形式单一,对资金支持的需求也相对迫切。在间接融资不足的情况下,“一行三会”在《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到股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

  事实上,通过IPO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直接融资的手段,目前已经有一部分的农业类企业享受了便利的资金以及发展机会。根据权威资料显示,2009年至今,共有14家涉农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合计募集资金118.8亿元;同时,截至2010年6月末,也有31家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604亿元,中期票据179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4.2亿元,合计募集资金787.2亿元。在筹资过程中,农业类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以及知名度都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为再融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继续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同时,证监会方面表示,也将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挥好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积极作用;推动期货业经营机构积极开展涉农业务创新,稳步拓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

  据了解,期货市场具有对冲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能够为农业类企业争取到更多定价权,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屏障。经过多年的完善和提高,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基础已经夯实,具备进一步支持“三农”健康发展的空间。相关数据也为此提供了证明,2009年,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已经达到12.4亿手,成交额也达到了62.2万亿元。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不断壮大的背景下,《指导意见》从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角度出发,提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时机已经成熟。根据国外经验,发挥期货市场的套保功能,可以增强农业类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掌握产品定价的主动权,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目前,我国农村各产业发展平稳,总体形势好于预期,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农业类企业的发展中依然存在一些有待克服的困难,包括农业机械化程度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农产品价格亟须在期货市场中得以稳定等,这些都需要资金和资源配置的合力,而资本市场正是一个重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