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动海峡两岸双向投资便利化

发布:2012-08-14 编辑:2012-08-14
2011年,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600多亿美元,同比上升10.1%,占大陆对外贸易额的4.4%。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为351亿美元
商务部副部长、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名誉会长蒋耀平8月9日在台北称,“海协”与“海基”两会刚刚签署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后两岸商谈并完成签署的第一个后续协议。
 
他说,该协议为保护和促进两岸之间的投资及产业合作提供新的制度保障,将有助于减少两岸投资之间的投资障碍,增进双方投资关系,进一步促进两岸双向投资。
 
近期,蒋耀平在台北出席“两岸产业合作新契机研讨会”“两岸基础设施合作研讨会”“两岸投资合作洽谈会”等活动。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1年,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600多亿美元,同比上升10.1%,占大陆对外贸易额的4.4%。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为351亿美元,同比上升18.3%;自台湾进口为1249亿美元,同比上升7.9%。2011年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高达890多亿美元。
 
蒋耀平介绍,据大陆方面统计,截至今年6月,累计使用台资580多亿美元,加上第三地转投资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2009年以来三年时间里,已有126家大陆企业在台投资,投资额3亿美元。“两岸产业合作稳步推进,试点项目日渐成熟,金融合作进程不断提速,受益主体日益增多。”
 
为进一步深化两岸经贸合作,蒋耀平建议,一是循序渐进,继续推进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促进两岸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二是把握契机,积极推进双向投资合作,特别是支持和鼓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将逐步完善大陆赴台投资的各类配套政策体系,希望台湾有关方面开放的步伐更快一些,力度更大一些,积极鼓励和支持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三是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两岸产业合作,尤其是新兴产业合作,共同提升两岸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基础设施合作,蒋耀平称,三年前两岸就“陆资入台”达成共识,目前台湾公共建设开放幅度达51%,涉及民用航空站与其设施、交通建设、重大商业设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社会福利、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并出台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而大陆2010年发布的《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具体规定和程序要求。
 
“这些努力,体现了两岸在基础设施领域展开交流合作的愿望。”蒋耀平说,希望台湾业务主管部门为两岸企业合作创造稳定良好的环境,为大陆工程企业在设立机构、税收、置业、签证等方面提供支持,两岸有关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两岸工程企业合作平台。
 
海关总署8月10日公布的7月进出口商品主要国别(地区)总值表显示,7月大陆与台湾的总贸易额为143.5亿美元,本年累计893.7亿美元,累计同比下降3.5%。其中,对台湾地区出口额为29.8亿美元,本年累计出口额为194.8亿美元,累计同比下降5.7%;对台湾地区的进口额为113.7亿美元,本年累计进口额为698.9亿美元,累计同比下降2.9%。
 
今年1-7月累计,大陆对台湾的贸易逆差高达500多亿美元。
 
“两岸业界开展一系列投资贸易合作的探讨恰逢其时。”蒋耀平说,相信在共同努力下,两岸一定能够实现产业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共同提升两岸在全球产业链和全球市场的位阶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