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部分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近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税号:27101922、ex27101929、27101999)返还
  近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税号:27101922、ex27101929、27101999)返还消费税。

  通知指出,具体返税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