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并非人民币国际化的充要条件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央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要继续研究推进境内金融机构赴中国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而在上周央行发布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试点管理办法之前,一些讨论

        央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要继续研究推进境内金融机构赴中国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而在上周央行发布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试点管理办法之前,一些讨论就此起彼伏,比如境内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似乎才能引导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但这些讨论所代表的人民币离岸中心思路,存在过于夸大离岸中心、忽视大陆金融市场需要同步分阶段进行开放改革的战略错位问题。任何一个国际货币的成型,都需要有“在岸”而非“离岸”的本币国际金融市场的支持,纽约美元市场、伦敦英镑市场和东京日元市场,均是如此。人民币逐渐走向区域化和国际化,离岸中心在这一过程中的最初阶段内的发展,对整体战略是有益的。但是,必须警惕的是,如果以离岸中心来代替,甚至阻挡在内地本来就已经有条件进行的金融开放分步改革,那么离岸中心就会起到一些副作用。

在当前对离岸中心的讨论中,要防止“离岸中心”起到一些副作用,有三个方面的认识偏差需要审慎厘清。首先,内地的资本项目和金融管制虽不能够一下子全面放开,但是这不代表分步骤的试点制改革不能进行,认为只有离岸中心才能实现边金融开放、边控制风险的言论,其实是不符合事实的。以开放境外投资者投资大陆企业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为例,如果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企业债板块,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指定的特种投资账户、经过指定的中资银行试点代理,那么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的人民币回流管理和风险管控,通过这种试点制就可以做到。目前大陆的企业债市场发展程度十分有限,今后可以引导更多的境内外投资参与推动发展。深沪两个交易所的企业债市场,包含足够大的发展空间,来同时吸收境外回流人民币和境内过剩流动性。如果除了境外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之外,也开放境内企业到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供应给国际投资者,那么沪深两市企业债券市场的“国际板块”的开放,就应该同步进行。

其次,境外人民币是否能够回流的关键,本质上在于中国央行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选择在大陆逐步开放多少回流渠道,而不在于香港离岸中心的规模。当前大陆规模巨大的银行间债市主要开放给境外金融机构,境外的非金融企业和私人投资者以及境内的私人投资者都没有资格参与。这一问题的化解,不应该选择把境内的优质大型企业都赶到香港去发人民币债,那样的话境内投资者同样没有公平参与机会,而且一旦“离岸中心”升级为面子工程,会出现赚钱的好企业大企业都被批转到离岸中心发债、境内沪深两个市场的企业债市场自由发展严重受阻的结果。如果大陆企业发行的优质企业债被认为是可以引导人民币回流的良好投资渠道,那么沪深两市企业债“国际板”的试点开放与离岸中心的人民币债券同步推行,才会有符合市场规则、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真实效果。

今天,人民币的国际化和中国的金融开放改革,主动权和控制权都在中国自己手上,不应该自己人为制造一个新的封闭大陆,也不一定必须要通过香港市场才能对外交流的“金融转口港”。人民币国际化和香港离岸市场,并不是依赖关系。有市场预测认为,内地的人民币离岸中心政策会给香港地区带来3万以上的新增就业。但是,如果不按市场规则、同步试点开放大陆的相关金融产品,香港接下来5年内的新增就业,等到五年之后的大陆金融大范围开放,就会变成新的结构性失业,香港将再次面对转口港角色丧失后的经济转型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