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应对反补贴的新形势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一)应对国外反补贴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与反倾销案件一样,仅仅是狼来了的呼吁不会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只有实实在在的案例和受到的损失才能真正触动神经。由于涉案不多,缺乏应对实战经验,在应对过程中出现了
  (一)应对国外反补贴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与反倾销案件一样,仅仅是狼来了的呼吁不会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只有实实在在的案例和受到的损失才能真正触动神经。由于涉案不多,缺乏应对实战经验,在应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综合分析,问题主要有:

  1、认识不足。由于长期以来国外对我提起反补贴调查很少,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主要围绕反倾销、技术壁垒等展开,对反补贴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目前的反补贴形势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准备。反补贴主要针对政府补贴政策,政府是应诉主体。甚至在部分政府官员中存在不正确的情绪,主要是三方面,一是嫌烦,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害怕,怕在提交问卷和接受实际和查实自己出错承担责任;三是抵触,认为我是中国政府官员,为什么要按照你外国政府询问回答问题。

  2、家底不清。中国政府的补贴可以说是一笔糊涂账。由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政府不知道给予过企业哪些补贴、是否触犯WTO规则。甚至是一些政策性补贴,写在政府文件上,可能实际上企业并没有受惠;还有一些政府补贴,企业已经实际受惠但自己并不了解。中国入世之初进行过一轮政策法规的清理,但当时主要解决市场开放和关税下调问题,没有对照WTO反补贴规则对政策进行过全面调查和梳理,导致家底不清,情况不明。在接受调查时是上级问下级,下级问企业,企业反过来要告诉政府企业接受了哪些补贴。

  3、协调不力。反补贴涉及部门多,不同级别、不同部门在应对工作中分工不同,对反补贴应对工作的认识也不尽一致。政府官员限于保密规定,很多材料不知道能否提供、应不应该提供。由于缺乏相应的跨部门协调应对机制,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甚至大于对企业的应诉动员,使得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业之间很难形成合力,政府和企业分别填写的调查问卷中无法完全做到相互印证、口径一致。

  由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在反补贴应对工作中陷入被动。政府和企业都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掌握完整正确的信息和数据。在实地核查中,进口国官员问到的问题、让我方出示相关文件,都使我方感到非常棘手和被动。中国官员并不擅长即兴回答问题,不仅是缺乏这方面的锻炼,而且也与中国行政管理的文化相冲突。

  (二)应对国外反补贴案件的建议

  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反补贴与反倾销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政府本身就是主要的调查对象,因此政府在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中更应该主动发挥作用。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要尽快熟悉游戏规则,通过培训,深入普及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内容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讲《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我国入世承诺和当前面临的形势,更要结合案例讲如何落实和开展应对工作,培养我国政府、企业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应对反补贴的敏感性和主动性,提高反补贴应对能力。同时培养一批精通反补贴措施调查和应诉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可以和反倾销培训结合进行。

  2、梳理政策,摸清家底

  补贴政策信息的收集和取证一直是反补贴申诉方和调查机关的工作难点。建议对各级政府部门现行的各项补贴政策作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梳理。对调查收集的各项政策信息,可发挥WTO事务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作用,请这些机构的专家协助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我国入世承诺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并根据实施效果提出相关政策调整意见。

  3、调整政策,规范补贴

  WTO的反补贴条款,说白了就是对政府如何花钱的约束。要调整补贴模式,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地避免贸易摩擦。调整的原则和方向应是:改直接补贴为间接补贴;取消与我国入世承诺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直接冲突的禁止性补贴,如与出口实绩挂钩的出口贴息等;用足用好可申诉补贴,如在研发、环保、扶贫、创品牌、公平贸易、环境建设、国际标准认证、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

  4、强化协调,健全预警

  在解决反补贴争端中,政府不是旁观者,也不仅仅是协调人,更是直接的应诉主体。建议设立由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反补贴应对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反补贴应诉工作,保证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之间高效联动。加强国外反补贴预警工作,密切注意贸易伙伴的反补贴动向,包括对重点敏感出口产品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和价格协调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掌握反补贴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