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多国财长就ESM资本规模及贷款条款达成一致
欧盟多国财长周一(3月21日)宣布了对抗债务危机的新措施,就如何使在2013年后生效的欧洲稳定机制(ESM)放贷能力达到5000亿欧元(约合7100亿美元)达成了一致,但对如何令现有的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F)达到4400亿欧元的放贷能力仍存在争议。
欧盟经济与货币事务专员瑞恩(Olli Rehn)表示:"目前我们拥有了全面性的战略来强化欧元的基本面,并恢复市场对欧元的信心。"
ESM将包含800亿欧元的实收资本和6200亿欧元的通知即缴股本,从而使其可贷资金达到5000亿欧元。而对于包括爱沙尼亚和斯洛伐克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较低的国家,将在未来12年中缴纳较少的资本。
同时,对于三年及以下的贷款,该机制的利率为融资成本加上200个基点,长期贷款将在上述利率水平基础上再加100个基点,其贷款利率低于当前信贷工具提供的贷款利率水平。欧洲稳定机制将倾向于优先债权人,且在决定是否需要债权人承担援助成本时,将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个案分析标准。
根据ESM条款,对于债务水平被鉴定为"可持续"的国家,鼓励持有这类国家债券的投资者持有债券到期;而债务水平被鉴定为"不可持续"的国家,这些国家应以良好的信念主动同债权人进行谈判,进而确保他们的直接参与。
未来援助的利率水平将低于目前希腊接受援助贷款的5%,及爱尔兰援助贷款的5.8%。希腊已经赢得了降低贷款成本1个百分点并延长还款时期的优惠,而爱尔兰仍在努力寻求更好的贷款条件。
但各国财长仍在如何令现有的EFSF达到4400亿欧元放贷能力的问题上存在分歧,欧元集团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表示,他个人的猜测是增加担保。其中多数负担将落在欧元区的6个"AAA"评级国家肩上,即:德国、法国、荷兰、卢森堡、澳地利和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