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向构建绿色银行目标再迈一步 下发《绿色信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绿色信贷基本原则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作为国内较早提出绿色信贷理念的银行,近年来,工行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的碳排放水平,前瞻性地调整信贷结构,主动地引领信贷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大力支持国家节能重点工程、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及节能环保技
作为国内较早提出绿色信贷理念的银行,近年来,工行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的碳排放水平,前瞻性地调整信贷结构,主动地引领信贷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大力支持国家节能重点工程、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及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客户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绿色信贷需求,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近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向全行下发了《绿色信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将推进绿色信贷作为该行长期坚持的重要战略之一,并且提出了构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绿色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
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公众上市银行,工行深刻认识到资源、环境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自2007年在国内同业中率先提出并开始实行“绿色信贷”政策以来,该行积极支持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的发展,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银行建设。截至2010年末,工行绿色经济领域项目贷款余额已超过5000亿元,同时环境友好及环保合格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占该行全部境内公司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的比例均在99.9%以上,其余的不到0.1%的客户和贷款也正在环保达标评审的过程中,既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又实现了银行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次下发的《绿色信贷实施纲要》中,工行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信贷的基本原则,即信贷投放要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客户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对重要栖息地、法定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系统的破坏;要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污染,客户各类污染物排放水平须达到或优于适用的有关标准,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要有利于控制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客户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支持鼓励客户实现碳中和;要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客户各类资源消耗水平须达到或优于适用的有关标准,支持鼓励客户采用节约型、可循环或可再生的资源利用方式;要有利于妥善解决安全、健康、移民等社会问题,客户须达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防护等方面适用的标准或要求,项目涉及的移民、社区安全与健康等问题应得到妥善解决;要注重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客户在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传统,妥善保护涉及到的文物古迹或文化遗产。
作为国内较早提出绿色信贷理念的银行,近年来,工行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的碳排放水平,前瞻性地调整信贷结构,主动地引领信贷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大力支持国家节能重点工程、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及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客户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绿色信贷需求,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截至2010年末,工行投向绿色经济领域的贷款余额已达5074.52亿元,重点支持了生态与历史文化保护、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在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工行有融资支持的达257个,贷款余额633.86亿元,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总量为7180.19万吨,温室气体减排效果十分明显。
下一步,工行将根据《纲要》要求继续积极培育新兴绿色信贷市场,大力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绿色经济领域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此基础上,还将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领域金融服务的深度与广度,更好地满足客户可持续金融需求,实现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