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挂钩部分保本天天开心美元12个月可自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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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钩部分保本天天开心美元12个月可自动赎回 | ||
发行银行 |
恒生银行中国 |
适用地区 |
全国 |
委托起始金额(元) |
20000 |
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元) |
1000 |
销售起始日期 |
2011-04-11 |
销售结束日期 |
2011-04-21 |
委托管理期(月) |
12 |
付息周期(月) |
12 |
预期最高年收益(%) |
7.33 | ||
委托币种 |
美元 | ||
收益率说明 |
产品每月为一个观察期,共有12个观察期。如在最初的2个观察期内之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曾达到或超过其条件回报触发股价(就每只挂钩股票而言,为该挂钩股票最初股价之70%),投资者可在第2个观察期末的条件回报派发日收到条件回报。条件回报将按以下公式计算:100% 投资本金×条件回报率,其中,条件回报率为0.6667%(年率约为4%)。 从第3个观察期开始,就每个观察期而言,如该观察期内之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达到或超过其红利回报触发股价(就每只挂钩股票而言,为该挂钩股票最初股价之90%),投资者可在该观察期末相应的红利回报派发日收到红利回报,当期红利回报将按以下公式计算:100%投资本金 ×红利回报率,其中,红利回报率为0.6667%(年率约为8%)。 此外,该产品设有提前到期触发事件。从第3个观察期开始,就每个观察期而言,如该观察期内之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曾达到或超过其提前到期触发股价(就每只挂钩股票而言,为该挂钩股票最初股价之100%),将视作发生提前到期触发事件,而此部分保本投资产品将在该观察期末相应的提前到期日或到期日(如提前到期触发事件于最后一个观察期内发生)提前到期或到期。发生提前到期触发事件的本金支付比例为100%。 投资期内,如从没有发生提前到期触发事件,并且挂钩的股票组合中任意一支股票的收市股价在任何一个观察期内的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曾经低于其“下档触发水平”(该挂钩股票最初股价之60%), 则到期日投资本金支付比率=最小值[100%,最大值(90%,最终股价决定日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表现最差股票的最初股价×100%)]。否则,到期日将支付100%投资本金。 | ||
提前终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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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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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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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产品说明 产品的收益与四只香港上市股票挂钩,分别是:中国石化(386.HK)、中信银行(998.HK)、中国神华(1088.HK)、中国太保(2601.HK)。该产品本金保证比率为90%,收益结构看好四只股票的表现。据收益分析,投资者遇到的最好的情形是,在前2个观察期,至少有一个交易所营业日,挂钩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曾大于或等于条件回报触发股价,并且从第3个观察期开始,以后的每个观察期内,至少有一个交易所的营业日,挂钩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曾大于或等于红利回报触发股价,同时挂钩的股票组合中任意一支股票的收市股价在任何一个观察期内的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都不曾低于其下档触发水平,也没有发生提前到期触发事件,那么产品到期时,投资者不但可以100%收回本金,还可以获得7.3337%的年收益率。 投资者遇到的最差情形是,投资期内未发生提早到期触发事件,并且12个观察期中每个观察期的收益均为0,同时挂钩的股票组合中任意一支股票的收市股价在任何一个观察期内的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曾经低于其下档触发水平,而且最终股价确定日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与其初始股价的比值小于90%,那么产 提前终止条件 1、从第3个观察期开始,就每个观察期而言,如该观察期内之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曾达到或超过其提前到期触发股价,将视作发生提前到期触发事件,而此部分保本投资产品将在该观察期末相应的提前到期日或到期日(如提前到期触发事件于最后一个观察期内发生)提前到期或到期。 2、除产品提早到期外,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3、银行可提前终止该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