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企第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超35.8亿元

发布:2012-10-16 编辑:2012-10-16
  向老外买、卖东西,不用美元,改用人民币——— 这样的交易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厦企所效仿。据悉,厦门市自2010年6月起开始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规模也随时间而不断扩大,截至今年3月底,
  向老外买、卖东西,不用美元,改用人民币——— 这样的交易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厦企所效仿。据悉,厦门市自2010年6月起开始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规模也随时间而不断扩大,截至今年3月底,厦门市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74.6亿元。

  厦企爱用人民币与老外交易

  向老外买、卖东西,不用美元,改用人民币——— 这样的交易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厦企所效仿。

  昨日,市商务局通报表示,厦门市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累计发生35.8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货物贸易进口业务,共发生34.9亿元,占97.4%。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仅可以避免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等带来的影响,交易方便,也节约了汇兑成本。”厦门一工艺品出口商蔡女士介绍,以美元兑换人民币为例,银行一般按交易金额的1.25%收取汇兑费用,若用人民币结算,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据悉,厦门市自2010年6月起开始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规模也随时间而不断扩大,截至今年3月底,厦门市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74.6亿元。

  “目前,厦门市共有2217家企业获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资格,目前正在向上申报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市商务局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