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一汇 | No.23 关键词: 股权转让 卖房购汇

发布:2016-09-05 10:11 来源: 中国外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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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的资本公积金是否要交税?

答:资本公积属于企业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是以资本公积转增(再投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含外方股东),其税务问题应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谁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中“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的规定咨询当地国税部门办理。

单一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因企业注销拟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余额一定要原路退回境外股东么?不能直接汇给法人账户吗?清算报告显示清算款是60万,后续支付工资、租金等相关费用只剩下5万,账户余额退回给境外股东时,需要提供两者差额使用的相关证明吗?

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清算时,只有股东有权利按投资比例享受清算财产的分配,因此,单一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时,清算财产应汇给境外股东,不能汇给所谓的法人。根据问题中提到事项,最后清算财产的结果应该是5万,这个需要提供由审计机构出具的清算报告来证明。

外汇资本金原币可以支付境内外币运费吗?

:境内代理项下的运费属于经常项目支出,而外汇资本金可以用于经常项下的支出,因此,外汇资本金可以境内原币划转支付代理项下的运费。

结汇待支付账户开立时,外汇局批件号处是填写N/A,还是业务登记凭证上的20位业务编号?

答:N/A.

境内中资企业将股权全部转给境外企业,是先将营业执照变更为外资企业再进行登记吗?银行开立资产变现账户后,资金到位后用作入账登记吗?结汇时可以将资金全部划入原股东个人账户吗?如果可以,入个人账户后是否仍需监管,还是客户可以自行支配?

答:根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 号)及《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汇综发[2015]83号)的相关规定,境内中资企业将股权全部转给境外企业,应该先将营业执照变更为外资企业再进行登记。银行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后,资金到位后无需做入账登记。

根据《国际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的有关规定,如果原中资企业的股东是境内机构,其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内的外汇资金结汇支付时,需向结汇银行提交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果原中资企业的股东是境内自然人,其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可以自行使用。

已拥有美国护照的人,卖掉国内的房子,所得资金购付汇,应该按照“境外个人转让境内房产所得资金购付汇”还是按照“移民所得资金购付汇”政策执行?

答:首先要了解该美国人在境内买房子时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如果是中国公民,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汇综发[2015]83号)5.4“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办理。如果是外国公民,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汇综发[2015]83号)6.2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汇”办理。

有没有关于境外公司投资境内的外汇政策?

答:该项业务涉及的主要外汇法规是《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 号)。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企业开什么账户?

答:根据《国际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 号)的有关规定,如果一般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在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办理再投资登记后应开立再投资专用外汇账户;如果一般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人民币资金在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办理再投资登记后应开立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

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人民币是否可以购汇?如可,提供什么材料购汇?

答:可以。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汇综发[2015]83号)6.22有关要求提交材料。即:提供业务登记凭证、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中打印的股权转让流出控制信息表。

一般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否用注册资本金或外债资金结汇设立子公司或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如果不能,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不违反企业经营范围的前提下是可以的。

境内机构购买境外农场,合同的买卖标的为农场不动产及动产,未涉及股权,是否算境内机构直接投资?应如何办理购付汇?

答: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提清楚,比如购买后是否经营?如何经营等都没有提及,缺少信息不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