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鹏: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能满足个人用汇需求

发布:2016-02-01 10:46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3-4期合刊
一直以来,外汇局对个人结售汇实施年度总额管理。个人每年5万美元以内的购、结汇可以仅凭身份证件自由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真实性证明材料等也可办理...

要点

  • 外汇局暂无计划调整个人年度结售汇额度。
  • 深化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
  • 研究出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化单证管理措施。

在《中国外汇》2016年第3-4期合刊中,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接受了《中国外汇》独家专访,介绍了2016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并对部分热点话题给予了回应。

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个人的用汇需求

一直以来,外汇局对个人结售汇实施年度总额管理。个人每年5万美元以内的购、结汇可以仅凭身份证件自由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真实性证明材料等也可办理,且境外刷卡购物不计入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限额内。

杜鹏明确表示,目前外汇局暂无计划调整个人年度结售汇额度。他指出,全国超过96%的个人购汇金额在年度5万美元以内,且近两年全国个人人均购汇金额稳中有降,显示年度5万美元的便利化购汇额度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个人的用汇需求,且便利化政策的惠及面不断增加。

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继续出台

防风险、促便利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始终要坚持的两个目标。杜鹏表示,2016年,经常项目将继续研究和落实相关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深化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研究出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化单证管理措施,便利银行和企业办理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有关政策完善和推进;研究自由贸易区有关细则的实施和完善;配合国务院、商务部等部门做好稳增长相关工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及试点,配合做好大通关建设改革等工作。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管理更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和满足境内机构外币现钞业务的实际需要,外汇局发布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并自2016年2月开始在全国实施。新办法调整了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方式,侧重按风险大小和使用频率对交易项目进行管理,明确了银行应履行展业三原则的审核责任、规范外汇局监管。杜鹏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新办法实施情况,及时做好有关问题解答和答疑,并开展有关项目的系统建设。另外,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银行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5]42号)的基础上,继续强化个人外币现钞管理,督促银行提升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质量,做好个人外币现钞统计基础数据保障。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前景可期

近年来,外汇局一直在推进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试点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1家支付机构参与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目前,支付机构试点意愿强烈,仍有多家支付机构陆续向注册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对此,杜鹏表示,2016年,外汇局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深化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

保险外汇业务暂无新政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5]6号)的实施,适应了保险业发展趋势,为保险公司开展境外资金运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对于在新的一年相关政策是否还会有所调整这一问题,杜鹏表示2016年,外汇局在保险外汇业务管理方面暂无新的政策调整,但在简政放权、简化手续的同时,会加强对外汇保险业务及相关外汇收支的事后监测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