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回应近期政策和热点问题

发布:2015-09-17 14:27 来源: 中国外汇网
9月17日,外汇局举行第三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并就近期市场广泛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9月17日,外汇局举行第三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并就近期市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2015年以来,外汇局加快简政放权和外汇管理“五个转变”,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完善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管理,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能力不断提升。

1.四措施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2012年,外汇局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2014年下半年以来,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升级版”。2015年8月,外汇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使用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优化,赋予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更多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简化账户开立和使用要求。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可异地开立国内、国际资金主账户。

二是简化外汇收支手续。企业可凭电子单证在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允许企业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购汇与付汇在不同银行办理。

三是试行跨国公司借用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政策。充分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外债改革试点经验,允许企业在满足规定限额条件下自行借用外债。

四是注重风险防范。保持较高的准入“门槛”,要求申请参与的跨国公司上年度外汇收支需达到1亿美元以上;在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中引入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和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2.截至8月末26家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支51.9亿美元

2015年1月,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将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提高至等值5万美元,并将试点支付机构的审核权限下放分局。

截至2015年8月末,全国共有26家支付机构参与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累计办理跨境收支51.9亿美元,办理结售汇52.6亿美元。2015年1-8月,试点业务跨境收支交易总额占2013年试点以来交易量的67%,是2014年全年试点业务跨境收支交易总额的2.2倍。2015年3月以来,单月跨境收支总额连续6个月超过3亿美元。目前,仍有多家支付机构陆续向注册地外汇局提出申请,试点意愿强烈。

3.未出现结汇大幅增长或突击结汇情况

2015年6月1日,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至此,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项下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取消,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

自2015年6月份实施至2015年8月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金额共计193亿美元,其中意愿结汇金额42亿美元,占资本金结汇总额的22%,未出现结汇大幅增长或突击结汇的情况,全国范围内也未发生直接投资项下集中流入外汇资金和大规模异常结汇现象。

4.四项内容支持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和交易

2015年7月,在证监会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办法出台后,外汇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等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市场操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各交易主体外汇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降低交易风险。

二是明确境外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指标。

三是便利资金汇兑,境外投资者直接在开户行办理结购汇,结购汇后资金可以直接划转。

四是简化数据报送,期货交易涉外收支等交易数据统一由开户银行、交易所通过系统报送。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原油期货即将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目前,外汇局各项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之中。

5.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今年以来,外汇局注重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既让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充分享受贸易投资便利,也保持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继续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30余起特大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对今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专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加强银行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促进银行提升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

三是在15个地区开展融资租赁类公司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促进这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守法经营意识。

四是通报部分机构、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加强对外汇交易主体的警示教育,维护外汇市场交易秩序。

6.没有出台任何限制购售汇的新政策

经常司司长杜鹏表示,对于个人真实、合理、合法的正常用汇需求,外汇管理部门是完全可以保证的,而且便利化程度没有降低。他介绍,从2007年起,外汇局推出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制度,在便利化的额度范围内,个人能够凭有效身份证办理5万美元以内的购付汇。同时,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也有相应的规定。200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的行为及具体监管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此前,媒体的报道基本上就是2009年56号文的相关内容,并非新的规定。他表示,外汇局有关分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56号的文件进行了重申,督促银行切实提高办理业务的合规性,要求银行加强真实性审核,这是做好日常外汇监管的需要,是正常的工作措施。他解释,纳入银行“关注名单”的个人,外汇局不会暂停其外汇交易和汇款,只是列入在两年之内不能享受“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化措施。

7.继续加大对违规资金流出行为查处力度

管检司副司长曹利群表示,外汇局一直以来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主要渠道和重点主体在加强监测排查,8月25日对外公开通报了一批相关机构、个人的外汇违规和处罚情况,主要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加强对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警示教育,震慑不法行为。

综合司司长王允贵表示,此次通报并不是外汇局的第一次通报违法违规案例,过去几年外汇局一直坚持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警示其他外汇交易主体。

同时,外汇局将继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一些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地曝光,对违规失信的行为建立有效地惩戒机制。

8.坚决打压地下钱庄

曹利群介绍,今年4月中下旬,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和外汇局五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了一批重大的地下钱庄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王允贵强调,对于地下钱庄,外汇局一直是采取高压态势,特别是一些违规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来跨境交易,外汇局是坚决打击,任何通过地下钱庄来做跨境交易的人都面临巨大的违规风险。

外汇局提醒,合法合规的企业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办理相关外汇业务。下一步,外汇局还会继续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争取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战果。

9.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与QFII和RQFII的额度审批没有直接关系

资本司副司长叶海生表示,人民银行允许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是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很重要的一步,它与QFII和RQFII的额度审批没有直接关系。QFII和RQFII审批是根据国际收支的情况、机构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来掌握节奏的。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等既可以经人民银行备案后直接以人民币形式投资银行间市场,也可以通过QFII、RQFII渠道投资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

10.人民币汇率已经趋于稳定 不存在诱发资金大量流出的市场基础

王允贵表示,在判断汇率走势、判断资本流动趋向时,应该回到理性范围。当前,人民币汇率已经趋于稳定,不存在诱发资金大量流出的市场基础。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

一是今年8月份以来,人民币贬值压力已经基本释放完毕。

二是每个月大概有500亿美元的国际收支基础性顺差,人民币汇率不存在贬值的基础保障。

三是高增长率代表高的投资回报率。中国经济保持7%左右的经济增长率,仍处于世界经济高增长国家之列。

对于美联储加息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他表示,美联储加息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市场上也有广泛的期待。作为汇率形成的一面,美元加息带来美元的升值,相应地呈现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在市场化过程中,这是很正常的。

11.不存在大规模资本外逃的问题

王允贵分析称,当前资本流动的形势可以用三个“增加”来概括:

一是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8月份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到900多亿美元,同期外汇储备下降900多亿美元,印证了银行净售汇的状况。

二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外币存款增加。8月末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余额达到了6674亿美元,较今年7月末增加了270亿美元。

三是跨境资金净流出有所增加。8月份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跨境外汇净流出增加到700多亿美元。

他认为,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企业、个人外汇存款增加,表明了“藏汇于民”的步伐正在加快,符合市场化配置外汇资源的改革方向。

针对外汇流出增加的情况,他认为,主要是外贸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加快了对外付汇的节奏和积极偿还外贸融资项下的债务款项,资金流出有实体经济支撑,是有利于降低中国整体的外债风险。

他表示,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有波动,但无明显异动。资金流入与流出平稳有序,不存在大规模资本外逃的问题。

12.加强对外汇市场和跨境收支的监测

面对汇率小幅贬值,少部分企业和个人超过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大量购汇投机套利,甚至制造大幅贬值、监管部门限制购汇的谣言,加剧了市场的恐慌情绪。

王允贵表示,为防止人民币大起大伏,影响贸易投资企业正常的经营,8月11日后,外汇局加大了对外汇市场和跨境收支的监测,对部分购汇金额短期激增的大企业进行事后的调查和核实。

他强调,至今为止,外汇局没有出台任何限制购汇和付汇的新措施。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的需求,外汇局都会高效便捷地予以满足,切实保证真实和合法的用汇需求。

外汇局将设置一些类似机场安检设施的查询和问询措施,进行事后问询和抽查,剔除投机套利者。

13.一如既往地推进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

王允贵称,当前有一些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实属正常。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会议上提出要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外汇局会一如既往地推进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会停止改革,但同时也不会贸然改革。

同时,他表示,《外汇管理条例》是支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法律,正在研究和起草过程中,外汇局正在配合央行就相关条款进行内部征求意见。

14.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实现完全可兑换

叶海生表示,从目前来看,境内的机构向境外提供贷款,渠道是比较畅通的。从外汇管理角度来看,银行对境外放款,没有任何管制;企业对外放款,只需登记即可。他称,企业境外投资方面,直接投资项下,实现了完全可兑换,从今年6月1日起企业的对外投资登记已经下放到银行办理。

 

总体来看,外汇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充分便利企业、个人的正常贸易投资活动及相关外汇收支,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企业、个人购汇用汇需求,外汇局是有政策保障的,并在实践中切实给予了充分满足。做到了在千方百计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守住了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