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制裁无处不在

发布:2014-05-09 14:39 来源: 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2年第3期 作者:王腾
面对来势汹汹、日益严峻的国际制裁形势,我们不能草木皆兵,闻风色变,也不能没有风险防范意识,盲目营销...
自2012年以来,国际制裁形势非常紧张,众多跨国银行因违反美国制裁法案,被卷入反洗钱调查,甚至遭受巨额罚款。如今,美国制裁法律已经成为一个体系庞大、涉及行业众多、惩罚力度极强、影响跨越全球的经济和贸易制裁网络。一旦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受制裁者将陷入一个无形无影却又无处不在的制裁大网之中,其所有金融行为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风险。本文根据近期国际制裁形势的新变化,分析缅甸、刚果(金)、利比里亚、白俄罗斯和科特迪瓦等受联合国或美国制裁国家的案例,探讨银行与企业应对国际制裁的措施。
 
刚果(金)案例——此刚果,非彼刚果
 
2011年12月,某国内进口商向国内X银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业务。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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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X银行前台营销人员受理本笔业务,但是后台审查人员提出异议,认为发货港位于刚果,由于刚果受到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三重制裁,要求前台营销人员退回该笔业务。
 
在本笔业务中,后台人员混淆了刚果(金)和刚果(布)这两个国家。受到联合国、美国和欧盟制裁的国家是刚果(金)(因其首都金沙萨),全称“刚果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刚果”。而刚果(布)(因其首都布拉柴维尔)完全没有受到制裁,该国全称“刚果共和国”。本案例所涉及的黑角港位于刚果(布),而非受制裁的刚果(金),因此该笔业务与制裁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点评:国际业务人员不仅要精通金融知识、国际惯例,了解世界地理和历史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对金融制裁“草木皆兵”也是没有必要的。
 
利比里亚案例——方便旗惹麻烦
 
2012年7月份,某大型进出口企业向X银行提交一笔出口印度的单据。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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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大战后,国际航运界非常盛行海运“方便旗”(Flag of Convenience),所谓方便旗是指船东在注册船舶时,不在本国登记注册,而是选择在船舶登记相对宽松的国家登记注册,取得该国国籍,悬挂该国国旗,实际上悬挂方便旗的船舶与船旗国并没有真实的联系。由于巴拿马、利比里亚、马耳他、新加坡等国在税费、外汇管制、船舶检查、船舶配员等方面管理比较宽松,这些国家成为世界主要船旗国。“方便旗”的出现是导致本案例发生的直接原因。虽然承担运输任务的是一家韩国海运公司,但是运输船舶并没有悬挂韩国国旗,而是悬挂了利比里亚国旗。
 
由于利比里亚政治上的原因,该国目前受到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三重制裁。因此,X银行的业务员收到单据后,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发现,该笔业务中的进口商、出口商、开证行、承运人、运输船舶均不在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制裁名单内,因此X银行决定受理该笔业务。
 
8月中旬,印度银行付款,该笔业务顺利结卷。
 
点评:由于国际航运业务中“方便旗”的广泛存在,一些国际大型航运公司的船舶悬挂了利比里亚国旗,而这些船舶与利比里亚并没有实际联系。因此在涉及利比里亚的制裁业务中,审核船舶是否受到制裁是个关键。
 
缅甸案例——无处不在的长臂管辖
 
2012年2月10日,某客户向国内X银行提交了一笔出口缅甸的单据。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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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进口商、承运人和运输船舶都不是受制裁对象,出口商品也不是敏感物资,唯一受制裁的对象是开证行——缅甸某投资商业银行,该行是美国财政部制裁的对象。经查询欧盟制裁名单,缅甸开证行不在欧盟制裁的名单内。因此,X银行的初审人员认为,既然本案例的结算币种为欧元,而非美元,只要欧盟没有制裁该银行,采用欧元清算就没有问题。
 
复核人员审查后认为,虽然开证行不在欧盟制裁名单内,但是在美国财政部制裁名单内。而且欧洲各大银行在审核业务时都会参考美国的制裁名单,对美国制裁的对象实施严厉的资金冻结措施。因此,复核人员建议咨询该笔业务的清算行,以确定是否办理该笔业务。不久,法兰克福的清算行回复,缅甸开证行在该行的内部黑名单内,因此无法办理该笔业务的清算。
 
点评:虽然今年以来,美国多次放松了对缅甸的制裁,允许银行从事支持缅甸的人道主义、宗教、其他非盈利行为的金融交易,但是至今缅甸仍然是美国全面制裁的国家。尤其是本案例中,开证行是美国的制裁对象,因此X银行采取了审慎的态度是比较稳妥的。
 
白俄罗斯案例——要素审查是关键
 
2012年6月初,国内某化工公司向X银行提交出口白俄罗斯单据一笔。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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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开证行、进口商、承运人、运输工具和出口商品都不在制裁之列。唯一的问题是进口国家白俄罗斯受到美国和欧盟的制裁。第一,美国对白俄罗斯的制裁并非全面制裁,仅对某些实体和个人进行制裁。第二,欧盟对白俄罗斯的制裁也是仅针对某些实体和个人的。因此,X银行审核了相关资料后,认为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受理该笔业务。6月末,该笔业务顺利收汇。
 
点评:对于美国拟定的非全面制裁国家,只要结算业务涉及的当事人不在制裁名单内,基础交易涉及的货物不属于敏感物资,此类结算业务一般不会遭遇资金被冻结、单据被扣押的问题。
 
科特迪瓦案例——货物原产地也要注意
 
2012年8月,某国内进口商向国内X银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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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例中,进口商品已经到达青岛保税区,X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仅用于将货物从青岛保税区运到保税区外。在这笔业务中,唯一涉嫌制裁的要素是货物的原产地。银行业务员查询了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制裁措施后,发现针对科特迪瓦的政策如下:所有国家均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从科特迪瓦直接或间接进口一切毛坯钻石,防止向科特迪瓦供应任何类型的军火;冻结科特迪瓦某些个人和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
 
银行业务员认为,该笔业务进口商品为棉花,不属于上述受限制的商品,该笔业务的所有当事人也不在联合国、美国和欧盟拟定的制裁名单内,因此决定办理该笔业务。
 
8月27日,X银行收到单据,审单无误,并于当日付款,次日受益人顺利收到货款。
 
点评:联合国、美国、欧盟针对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制裁措施,只有掌握了这些政策,才能保证业务的合规性。
 
伊朗案例——疑云重重
 
2011年11月,企业A与土耳其B公司签订进口石榴汁合同一笔,金额9万美元。收到货物后,A公司验货合格,就依据合同规定向B公司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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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国内银行收到美国清算行的来电,称该笔汇款的收款人土耳其B公司在伊朗也有经营场所,由于美伊关系高度紧张,根据美国的制裁规定,清算行无法处理该笔业务。该清算行于次日将本笔业务做退款处理。
 
点评:目前,伊朗是受制裁最严厉的国家,即使普通的商品交易也存在被扣款的可能。
 
问题与启示
 
关于联合国制裁。在国际法方面,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5条的规定,联合国安理会制定的制裁文件在成员国具有法律效力。在国内法方面,我国的《反洗钱法》要求银行履行监控恐怖资金的义务,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外交部关于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通知的通知》则是对《反洗钱法》的细化和贯彻,该办法是我国银行处理涉嫌恐怖融资业务的重要政府法令。因此,对联合国的制裁,我国银行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联合国的制裁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军火禁运、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与银行有关的主要是资产冻结,联合国要求所有成员国毫不拖延地冻结被列入冻结资产名单的个人和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需要注意的是,联合国制定的制裁措施都只针对某些特定的个人和实体,而不是全面制裁某个国家。所以,银行执行联合国的制裁措施,需要逐个国家查询业务涉及的实体和个人是否在制裁名单内。
 
关于美国制裁。美国制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制裁范围广,美国财政部拟定的制裁名单中包括1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5个全面制裁国家,11个非全面制裁国家。而且,美国财政部不定期公布受到制裁的实体和个人名单(SDNList),目前有超过6000个实体和个人被列入制裁名单;二是制裁力度大。美国禁止美资银行向受到全面制裁的国家直接或间接提供金融服务,任何美资银行违反了有关规定,不仅会遭到罚款5万~1000万美元的民事处罚,甚至会遭受入狱10~30年的刑事处罚;三是制裁影响大。美国制裁法律是一个体系庞大、涉及行业众多、惩罚力度极大、影响跨越全球的经济和贸易制裁网络。由于美元是国际结算最重要的货币,一旦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则受制裁者就陷入了一个无形无影却又无处不在的制裁大网之中,在美国势力可以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内,其所有金融行为都面临着被拒绝、其全部财产都面临着被限制转移的巨大经济风险。
 
关于欧盟制裁。相对于美国制裁,欧盟制裁的措施有以下特点:一是制裁范围更广。目前,欧盟制裁名单内有30多个国家,远远多于美国制裁国家的数量。受欧盟制裁的国家名单中除了美国制裁的国家外,还包括埃及、几内亚、摩尔多瓦、突尼斯,甚至包括中国和美国;二是制裁对象针对性强。与美国实施的全面制裁不同,欧盟目前没有对任何一个国家实施全面的贸易禁运和金融制裁,欧盟制裁法令针对每一个受制裁的国家均有不同的制裁措施,所有制裁措施都是针对某些特定的实体和个人的,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的;三是欧洲银行在执行时参考美国制裁法令。由于近年多家欧洲大银行遭到美国当局的反洗钱调查,甚至巨额罚款,因此,在实务中大部分欧元清算行都会参考美国财政部拟定的制裁名单,对受制裁对象进行严格控制。
 
莫走两个极端。面对来势汹汹、日益严峻的制裁形势,很多银行的后台审查人员对此草木皆兵,闻风色变,甚至不区分刚果(金)和刚果(布),不区分韩国和朝鲜,不区分南苏丹和北苏丹,对所有涉嫌制裁的业务一棍子打死,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办理,损害了与客户的关系。与此相反,一些进出口公司和银行前台营销人员,则没有制裁风险防范意识,盲目营销,最终造成货款被冻结、单据被扣押的局面。在实务中,这两种做法都要避免。对美国全面制裁的国家,要认真评估,保证业务合规性;对美国非全面制裁的国家,要落实业务当事人是否受到制裁,基础贸易是否涉及敏感物资,审慎处理,以维护客户利益。
 
历史是一面镜子,照亮现实,也照亮未来。美国金融制裁史是部欧美大银行的辛酸史,昆仑银行受到美国制裁的现实,则给中资银行的未来发展敲响了警钟。
 
本文作者系ICC China银行委员会专家、工商银行国际业务专家委员会成员。